危险物质使用限令 (RoHS)

《RoHS指令》 (2011/65/EU) 限制了在电气电子设备和相关车辆中使用某些危险物质。这些限制旨在保护环境、增加回收利用率,以及尽量减少员工与危险物质的接触。危险物质包括铅、镉、汞、六价铬、阻燃剂多溴联苯 (PBB) 以及多溴联苯醚 (PBDE)。RoHS 附录 II 于 2015 年 6 月新增了 4 种新危险物质: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 (DEHP)、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(BBP)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 以及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(DIBP)。

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类似立法已生效或正在编制中。

另请参阅:http://ec.europa.eu/environment/waste/rohs_eee/legis_en.htm

艾迈斯欧司朗 RoHS/REACH 符合性声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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艾迈斯欧司朗声明

  • 艾迈斯欧司朗已安装了内部管理系统,确保符合法律要求。本系统包含产品、部件以及购于供应商的材料
  • 艾迈斯欧司朗的产品中所含的以下物质不会超过规定的最高浓度值,除非存在 《RoHS 指令》附录(包括修订版)豁免的应用情况。《RoHS 指令》于 2015 年 6 月新增的 4 种新物质已纳入本声明。

物质/应用

基于均质材料中所占重量允许的最高浓度值

铅 (Pb)0,1 %
汞 (Hg)0,1%
镉 (Cd)0,01%
六价铬 (Cr6+)0,1%
多溴联苯 (PBB)
多溴联苯醚 (PBDE)
0,1%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 (DEHP)
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(BBP)
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(DIBP)
0,1 % (2019 年 7 月 22 日起,电气电子设备中禁用)

欧盟关于汽车产品的类似物质要求已生效(《报废车辆 —— ELV指令 》 2000/53/EC)。艾迈斯欧司朗的产品均符合本指令。

如有需要,艾迈斯欧司朗将通过行业数据库 IMDS® (www.mdsystem.com)、 BOMcheck® (www.bomcheck.net) 或标准符合性证书提供声明。

有关我们产品的更多信息,请垂询就近的经销商或销售办事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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